“主人是百灵鸟!”
肖池西说:“那你坐你主人身边?”
“呃,算了吧……距离产生美……”
李双睫又点首歌,拿起小喇叭开机:“有一座城市它让人难以割舍,有一种怀念叫它叫做曾经来过……我西安人的城墙下是西安人的火车,西安人不管到哪儿都不能不吃泡馍……”
李双睫在“这是西安人的歌”中被赶出了包厢。污染了别人的耳朵,她还很生气呢,“这群没品的家伙!”摸了摸鼻子,虽然心虚,但自信的女人最美丽,“我唱的有那么难听么?”
“不啊,很好听。”
少年在夜风中朝她侧目。
“我一直在外面听着呢。”
“啊,是你啊。”李双睫走了过去,碰了碰裴初原的肩膀,“刚才吃饭的时候怎么没看见你,上哪儿去啦?”
“去换了一身衣服。”裴初原回答。不知何时,他身上板正的学生会制服不见了,而是简单的针织衫和长裤。
他的笑意挂在嘴边,比平时要真挚,“我怕我太严肃,让大家放不开。”
李双睫打量着他,频频点头:“确实很少看见你穿制服以外的衣服……比起你在学校里的时候,顺眼多了。”
“你喜欢就好。”裴初原说。
“不过你哪来的衣服换啊?”
“刚刚去旁边的商场买的。”
“嘿!还真是中国速度!”她更在意的是,“你真觉得我唱歌很好听?”
“我这人,最不爱说的就是谎话。”裴初原认真地望着她,“如果不是你唱的好,我会一直站在外面听吗?”
实则不然。
他这人没事就爱撒点小谎。
李双睫倒没觉得裴初原在撒谎,因为她也认为自己唱得宛若天籁之音,她投入了多么海量的情感啊!没有技巧全是情感了,不好听才奇了怪了呢!
裴初原微微一笑,附以赞同,又说隔壁还有一间唱歌房,你可以唱给我一个人听。李双睫高兴地说便宜你了,今晚就让裴少的耳朵被我好好呵护。
一进包厢,她就迫不及待地点歌,把刚刚没唱爽的歌全都唱了一遍。裴初原偷偷地把麦的声音往低了调,不然李双睫的歌声太销魂了,别说他了,恐怕隔壁房的人都会听得神魂俱灭。
直到四十分钟之后,李双睫唱得嗓子彻底哑火,裴初原这才关停了音乐,给她倒了一杯温水,让她润润嗓子。
李双睫一边喝水,一边回味着自己刚刚那个可以把全世界都灭掉的高音。
“话说,怎么一直是我在唱呀?”她热情地把麦克风递给他,“我一个人爽也不好,来,让你也爽一爽吧!”
裴初原推脱了一番,说自己不是很会唱,李双睫摆了摆手说多大点事。
“放心,我不会嘲笑你的。”
如此,裴初原便不再谦虚了。
“那我点一首《半点心》。”
“草蜢的?你还会唱粤语歌啊?”
“母亲很爱在车里放,听多了。”
熟悉的电吉他前奏乐,懒散的鼓点。屏幕前陈旧的港城,将人带回来那个繁华的旧时代。裴初原的侧脸被昏黄的色彩映亮,当他握住麦时,气质就不同了,眼神也带了些侵略的意图。
「我说这里好吗
你抬头而无话」
他一开口,李双睫就被吸了进去。少年的嗓音干净而醇厚,非但没有磨灭掉原唱的沧桑,反而唱出年少知愁的意蕴。他带入了感情,或许,好吧,李双睫敢肯定他是带入了一些感情。
「你抱我吻上我嘴巴
却似你吻向他」
他熟练地拖长音调,听过许多次的人才有这样的把握。这是一首他过分熟的歌,眼前的人却不是有把握的人。
至少在那间雾气缭绕的浴室,她吻上的不是他,而是另一个男人的嘴巴。
「我暗中想总有一点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