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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进入木偃山(第1页)

在王年丰激动的讲述中,石承也总算明白了为何这个偏院的小村子里,居然修建有如此完备复杂的水利工程。

原来十八年前的旱灾当中,偃门门人不忍见山下民众受苦,便利用自己所学的机关术,下山为附近村庄的百姓兴修水利,并将附近高地中蕴藏的地下水引出,最终成功帮助周围的村民们捱过了那个难熬的年头,居住在木偃山周围的吴国民众,只要是亲身经历了那一年的,没有一人不对偃门感激涕零。

吴能自从来到阿略州之后,话就一直很少,他静静地听着王年丰激动的讲述,头一直低着,但是石承能注意到,吴能的眼角正隐隐闪着晶莹的光。

“为人抱薪者,终不会为人所忘。”石承想起了自己师父手记中的这句话。

“偃门,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门派呢……”石承的目光不经意地越过打开的木窗,穿过平整肥沃的田野,落在了苍翠蜿蜒的群山上。

无论是在西陆的修士眼中,还是在东陆的修士眼中,隐居于东陆东南方的这个完全由机关术师组成的门派身上笼罩着浓厚的神秘色彩。偃门并不限制门下弟子外出游历,但是平日里和其他宗门的往来却又甚少,正是因此,世间关于这个门派的记载大多语焉不详,只有一些大概的背景资料,至于这些机关术师平日里都在大山中埋头钻研什么,整个宗门追求的又是什么,没有人

能说清楚。

石承曾经向吴能打听过偃门的情况,也确实了解到了更多的偃门往事,不过可惜吴能的年纪还太小,尽管他曾是偃门门人,但是还没到能接触门派核心事务的层次。偃门是否暗中与某股势力结下死仇,当年的灭门惨案又是何人策划,屠灭偃门的动机又是什么,吴能对此毫无头绪,在经历了南荒一系列的事情后,唯一能确定的是,叛门长老凌轩、杀手组织灵蛇会都参与了这场惨案,而凌轩和灵蛇会又与魃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石承微微地扶着自己的额头,又是卡在这个关键的疑点上了,这个疑点从南荒开始,一直在他的心头缠绕至今。

他有些烦躁,便拿起手中的契塔瓷杯,将杯中加了柠檬汁的麦子酒一饮而尽,柠檬的酸涩和冲鼻的酒香混杂在一起,冲散了石承心头的躁意,让他镇静了下来。

是的,困扰石承的疑点就是,为何今日他所见到的魃族残党,居然能展现出昔日魃族巅峰期时都不曾见过的能量。

西漠国大豪族祝家的家主心甘情愿地为魃族残党当马前卒,西漠国的朝堂之中可能也有为魃族服务的暗桩,东陆顶尖的杀手组织血鸦与灵蛇会甘愿为魃族所驱使,魏国的一流商会果木商会是他们的合作者……

魃族的残党们还没有公开展示自己的獠牙,但是这一系列的发现已经让石承感到不寒而栗。

时至今日,

石承依旧不愿相信魃族真的有如此的能量,原因也很简单,如果魃族有这等呼风唤雨的本事,那么早在魃族之乱时,它们就该一统天下了。

但是事实如此,为什么?

真相就像一张简洁明晰的画卷,被大大方方地铺在画板上,只是石承面前的画卷上盖着一块厚厚的黑布,遮挡了板子上的画卷。画卷上是什么?真相究竟是什么?石承拼命地扯着黑布,想要把它从画板上扯下来,但是就是有一枚楔子牢牢地钉在某个隐秘的角落里,将黑布死死地固定在画板上。

楔子!石承隐隐感到,只要能把那个未知的楔子找到拔出,一切就能迎刃而解!

但是让他沮丧的是,眼下的他对此无能为力。

在激动地将自己的心里话借着酒劲一股脑地倒出来后,王年丰显然也是累了,陪着客人们吃喝了一阵后,便在妻子的搀扶下摇摇晃晃地回屋休息去了。

除了为石承三人驾车的车夫之外,客人们各有各的心思,再加上差不多已经酒足饭饱,坐了一会儿后,也就起身致谢告辞了。

在王家借宿一晚后,马车夫留在了村子里面等候,石承三人检查好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储物法宝,轻装上阵,骑着之前在寒枫城中购买的山地马,径直向木偃山(现已改名红衣山)而去。离开王家之前,吴能从自己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小金库中取出了一些钱财,悄悄地放在盛放早餐的

餐盘下面,并附上了一张写有“感谢招待”的小纸条。

三人沿着山路越走越远,渐渐地,周围不见了平整肥沃的耕地和水渠,取而代之的是茂密高大的枫树林。

“老吴,接下来就得靠你了。”石承单手娴熟地控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吴能在三人的中间,铁面则负责殿后,“我们都不知道偃门到底在山中的哪个位置,接下来就得靠你指路了。”

“没问题。”吴能点头答应。环顾四周的景色,吴能忍不住再次红了眼眶,这里是他长大成人的家,早在他牙牙学语的时候,性格有些老顽童的师父就曾背着他看遍了木偃山的每一株花草,即便已经离家四年,吴能依旧熟悉这座山脉的每一个角落,这里的山山水水早已刻在了他的心中。

……

石承一行人进山后不久,王年丰的女儿王丽儿来到了自家的菜地,准备拔几颗萝卜,中午用来炖汤喝。

“丽儿姐,你家来了客人吗?平日里你可不会拔这么大的萝卜回家做饭吃。”一个有些稚嫩的男孩声音在王丽儿的身后响起。

王丽儿抬起头转过身,说话的人是住在村北的胡家人的小儿子胡勇,虽然不是王家的邻居,但由于两家的田是挨着的,所以农忙时大家会天天见面。

“是小虎儿啊。”王丽儿笑着叫了声胡勇的小名,“是啊,我们家里昨天来了客人,有三位客人今天进山去了,还有一位客

人在家里借宿,阿爹吩咐我到田地里找棵大的萝卜给那位客人炖汤喝。”

“嘿嘿,真巧,我们家里今天上午也刚来了一位客人,好像也是准备进山的呢,阿妈中午做饭少棵菜,我就自告奋勇地来了!”胡勇笑着说道,还晃了晃自己胳膊上的小篮子。

王丽儿笑骂道:“是被你阿妈赶出来的吧,你这小懒鬼啥时候这么勤快了。”

“才不是呢丽儿姐。”小男孩摇头晃脑,噘着嘴反驳道,“你不知道,那个到我们家借宿的叔叔可吓人了,他的脖子上有这么——长的一块胎记呢,虽然他人长得很帅、看上去也很温柔,但是人家就是觉得他很可怕。”

“好啦,胎记长在哪里是人天生的,小虎儿你记住了可千万不要以貌取人。”王丽儿叉着腰,装出一副严肃的表情,耐心地教导起面前的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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