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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3页)

凌予殊:“想什么呢你!走,哥哥带你去吃饭。”

凌予殊开车,带盛熵去吃了一家从前盛哥很喜欢的餐厅。

盛熵一路上都是乖乖坐在副驾,看着旁边的车水马龙,看着城市的路灯、楼宇、霓虹灯,看着路上穿着各式各样衣服的行人们,甚至对车上的电台都很好奇,整个就像一个好奇宝宝,眼睛睁得大大的,眼里不灵不灵地闪着光。

他还指着这个那个叽叽喳喳地问凌予殊,凌予殊就给他解释,那个是公交车,不是车越大越厉害;那个是送外卖的,骑的是摩托车,带了头盔要保护头部;那是地铁站,地铁就是在地下通行的快速列车;那是商场,里面都是卖东西的。

接着慢慢就说远了:这座城市有多大,多少人口;整个国家有多大,多少人口;gdp怎样,在世界中的什么位置,还有地球是圆的……

等到餐厅的时候,盛熵已经了解了很多事,他就又问了一个问题:“哥哥,这座城市就是那个盛修止的吗?他算是这里的藩王?”

凌予殊:“……不是。这座城市是我们大家的。”

盛熵奇道:“那他都有些什么呢?”

凌予殊:“你之前在的那幢楼?”

盛熵:“好小!只有那么一丁点的吗!哥哥,你跟着他,真的受委屈了。如果是我,我才不会在这种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就和哥哥在一起的,我一定——”

凌予殊笑道:“行了吧你,别茶了。走了下车,楼上就是餐厅。”

晚饭吃得还挺开心的。

盛熵很喜欢那家的菜式,最喜欢的几样菜和盛修止也完全一样,凌予殊不禁啧啧称奇,开始发散脑洞:会不会有平行世界?这些人,都是平行世界的盛哥呢?

那自己呢,曾经误入平行世界的普通人?

盛熵也说起过了一些两人过去的事,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比如凌予殊极擅长丹青;凌予殊喜欢吃甜;凌予殊爱酒,还曾自己酿造果酒;凌予殊怕晒,太阳下面眼睛都总是眯着……诸如此类。

虽然没有那部分记忆,但是凌予殊挺确定的,那说的的确就是自己。

他的确和盛熵在一起生活过很久。

后来就回家了。

车开回了两人住的别墅里,盛熵又是瘪了瘪嘴,嫌弃地说:“哥哥,你就住这里啊。我们从前的一个偏殿,都要比这大好多倍。这里真的太小了,他根本没有把哥哥当成宝贝吧,如果当成宝贝,怎么能任由哥哥住这么小的地方。”

凌予殊直接伸手,把他的头发胡噜一通,最后笑道:“去洗澡。”

盛熵的眼睛瞬间亮了:“哥哥一起?”

凌予殊:“——你自己洗。过来,我教你怎么用。”

也该让古代人见识一下按摩浴缸的魔力了。

楼上洗手间盛熵在用,凌予殊就用楼下的洗手间,冲了个澡,换了件家居服,坐沙发上拿手机开始搜“解离性人格分裂”。

正搜着呢,突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子忱,你洗好澡了?”他说,一边说一边回头。

结果被钳住手,按在了沙发上,一个人已经直接压了上来。

“子忱。”他一字一字地说,像是要把这两个字在唇舌中细细碾碎,咀嚼个千倍百倍再咽下去一般。

他披着件酒红色的睡袍,头发还是湿的,黑发衬得皮肤更白,气息极为危险。

——眸子是血一样的红色。

这是,盛夜。

凌予殊的心重重跳动几下,几乎是反射性的,就忆起了吸血鬼舔舐他伤口时,那种强加给他的、强制性的、惊心动魄的、直抵灵魂的愉悦。

他忍不住就舔了舔唇,身体也颤抖了一下。

落在盛夜眼里,他极为清楚地看到了对方细腻柔滑的脸颊上透出一点红色,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两下,喉结幅度极小地轻轻一滚,舌尖快速划过花瓣一样的唇瓣,留下了一点湿润的痕迹。

心好像被不轻不重挠了一下,盛夜眸子中的血色更深了。

他伸出手指,直接按进那唇瓣之中,重重碾过,懒散地说道:“宝贝,‘子忱’是谁?你那个白月光不是叫什么‘盛修止’吗?”

“该不会除了我,你还养了别的替身吧?”

“怎么,我还不够满足你吗?”

头发上的水珠落下,正落在凌予殊的脸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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